新绥宁客户端12月2日讯(记者 鄢子棋)为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绥宁县公安局坚持系统治理、精准施策,深入开展“戴帽工程”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源头管理、路面查纠与宣传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强化摩电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效。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注重策略优化与精准发力。公安部门科学研判摩电出行规律,将整治力量集中投放在上下学、上下班等重点时段,在城区主干道、学校周边、交通枢纽及乡镇集市周边等重点路段,合理设置20余处固定与流动检查点,实施高密度、高频次的路面管控。行动不仅紧盯“驾乘摩电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这一核心问题,还结合整治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三轮车违法载人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实施一体化查纠,形成严管高压态势。
自11月1日起,县公安局统筹调度交警大队及各派出所160余名警力,出动警车35余台,屯警路面,显性用警。执勤民警在严格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的同时,注重现场警示教育,向驾驶人及过往群众讲解交通违法危害,普及“一盔一带”安全知识,引导群众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县已累计查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1311起,违法载人1133起,无牌无证上路行驶284起,其他各类违法行为2312起。通过持续深入的专项整治与广泛的社会宣传,全县摩电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显著增强,安全头盔佩戴率已稳定在90%以上,涉摩电交通事故风险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感、满意度持续提升。

“推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带帽工程’目的是赋民安。交警大队在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开展常态化诊治,既讲执法力度,更有服务温度,全力维护交通安全,减少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绥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龙开堂表示。
下一步,绥宁县将继续保持整治力度,完善长效机制,推动“戴帽工程”常态化、制度化,全力营造更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切实守护好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鄢子棋
编辑:杨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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