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新闻网讯(通讯员 李玲 黄兴华)春节期间,绥宁县以“五个严禁、三个务必”为准则,通过多维度宣传、全链条监管和立体化防控,实现了烟花爆竹销售、燃放总体形势平稳有序。

自2月20日起,县应安委办牵头,联合县应急、公安、市场监督、交通、消防等部门组建6个专项督导组,深入17个乡镇开展督查。督导组紧盯“规定动作”落地,核查“五个严禁”标语上墙、小喇叭循环播放、消防器材有效使用等细节。针对红岩镇未明确盯守干部问题当场责令整改,推动关峡苗族乡店内吸烟、灭火器过期等隐患24小时内清零,及时纠正鹅公岭侗族苗族乡宣传标语“店内藏”、水口乡小喇叭“静默”等问题,推动督查整改闭环。

监管前沿,乡村干部化身“安全哨兵”,对烟花爆竹零售店实施“定人定岗定责”盯守,实现全时段专人监管。长铺子苗族侗族乡在郊区划定集中燃放点,配备消防设施和安全员,引导群众有序燃放;李熙桥镇在商场、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循环播放禁放公益广告,扩大社会影响力;寨市苗族侗族乡组建“党员志愿巡逻队”,联合村干部、网格员日夜巡逻,重点排查违规燃放、私存私运等行为。
绥宁县以严管实控筑牢烟花爆竹安全防线,用扎实举措守护万家团圆,让平安祥和成为这个春节最温暖的底色。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李玲 黄兴华
编辑:龙莉婷
本文为绥宁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www.hnsnnews.cn/content/646046/69/15719489.html
新绥宁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