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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6年高考期间环境秩序管理的通告

来源:绥宁县人民政府 编辑:黄生勇 2026-06-02 22: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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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高考即将来临,为给广大考生营造安静、安全、有序的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全面加强高考期间(6月2日-6月9日)高考考点范围内环境秩序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文明施工

县城规划区内、县二中周边所有建设项目应严格文明施工,不得损坏供电、供水、通讯等设施。

二、严格噪声污染管控

1.严禁开展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禁止一切噪声超标的装修施工;

2.严禁在公共场所使用音响开展广场舞、露天文娱等噪声扰民活动;

3.严禁流动摊贩、文化娱乐及商业经营者使用高音喇叭促销、招揽顾客等产生噪声污染的行为;

4.严禁居家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其他有声设施设备等产生噪声污染的行为;

5.严禁在考点周边各类婚丧喜庆活动中进行吹奏乐器、播放哀音乐、燃放烟花爆竹等产生噪声污染的行为;

6.严禁交通管制时段内任何车辆在考点周边道路鸣笛;

7.严禁在考点周边产生噪音的其他行为。

三、实行交通管制

高考考试期间(6月7日—6月9日的7:00至12:30和13:00至18:30)对长铺镇大公坪路绿都易购超市路口至民康医院路口路段(县一中考点)和武阳镇街上百灵鸟幼儿园至六王加油站路段(县二中考点)实行交通管制,管制时段内通行车辆须在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的管制下有序通行;6月8日14:40至15:30外语听力考试期间,禁止任何车辆通行。

四、投诉举报渠道

广大市民如发现违规施工、噪声扰民、违规鸣笛等影响高考备考和考试环境的违法行为,可拨打24小时举报电话:0739-7611350,相关职能部门将及时到场核查处置。

本通告自2026年6月2日起施行。

绥宁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日

来源:绥宁县人民政府

编辑:黄生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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