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根据《湖南省卫生健康委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育儿补贴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湘卫人口家庭发〔2025〕3号)文件规定,育儿补贴对象为从2025年1月1日起,户籍在我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收养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3周岁以下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的婴幼儿,予以发放育儿补贴。
一、育儿补贴标准:
每孩每年3600元,按年计算,每年一次性发放。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婴幼儿,可连续3年领取育儿补贴,共计10800元。2025年1月1日前出生且未满3周岁的婴幼儿,按应补贴月份折算补贴金额。申领人按年度申请育儿补贴,应当在规定年度的12月31日前提出申请。
二、申领要求:
1、2025 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3次,应当在出生当年或次年提出首次申请,并在之后的连续两个年度分别提出续领申请。
2、2024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3次,应当分别在2025年、2026年和 2027年提出申请。
3、2023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2次,应当分别在2025年和2026年提出申请。
4、2022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1次,应当在2025年提出申请。
逾期未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年申请资格。后续年度的育儿补贴可在规定年度内提出申请。
三、申领途径:
1、线上申请:申领人可通过支付宝、微信平台“育儿补贴”小程序或“湘易办”进入育儿补贴申领专区,登录“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申请。

2、线下申请:到婴幼儿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现场办理。儿童福利机构应到机构登记地所在乡镇政府现场办理。
四、重点提醒:
综上,请小孩户籍在我县,于2022年、2023年、2024年出生的婴幼儿家长请务必在今年12月31日前在微信、支付宝、湘易办APP提交申请,逾期未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谢谢!
政策咨询电话:绥宁县卫生健康局0739-7619152
来源:绥宁县卫生健康局
编辑:杨汐
新绥宁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