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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档案与时代同行·我与档案的故事”图文/短视频作品的启事

来源:绥宁县档案局 绥宁县档案馆 编辑:秦玲玲 2026-06-04 15:3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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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国际档案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围绕第19个国际档案日主题“档案与时代同行”,现面向社会征集作品,把“藏在柜子里的记忆”变成“走得进生活的档案”。

一、征集内容(用真实事例说话)

1.我用档案办成事:通过户籍、工龄、知青/招工/退伍、学籍、职称、婚姻、房产、山林土地权源等档案材料,解决实际问题的亲身经历。

2.我家传家“”:老地契、族谱、奖状、书信、日记、老票据、老照片等背后的家族史与家风故事。

3.绥宁记忆线索:与县城变迁、村落沿革、老厂矿/学校/卫生院、重要工程、民俗非遗等相关的民间文献/老照片/口述线索(可作民间档案征集线索登记,是否复制或征集另按馆藏制度办理)。

4.兰台一线故事(面向档案员/档案工作者):查档服务、抢救整理、档案收集、数字转型中的典型事迹与职业体悟。

二、作品形式与基本要求(文字或短视频,二选一即可)

1.文字稿

体裁不限(记叙文/随笔/口述整理均可),2000字以内为宜;

写清:时间背景 → 涉及哪类档案 → 关键过程 → 结果/启示;

须为本人原创或已取得当事人合法授权,不得涉密、不得侵犯他人隐私与合法权益。

2.短视频

时长:1—3分钟(最长不超过5分钟);横屏16:9或竖屏9:16均可;

格式:MP4(H.264),分辨率不低于1080p;画面稳定、声音清晰;

内容:可用口述讲述+老照片/老物件特写(涉密公文原文、他人身份证号/账号等敏感信息务必打码);要求原创/授权、导向正确、不涉密。

三、报送方式(请按通道投送,便于归档与联系)

邮箱:sndaj7611719@163.com

邮件/文件命名:【我与档案的故事】+姓名+单位/乡镇+《作品标题》

正文务必附:姓名|单位或住址|联系电话|是否同意在本次活动宣传中公开发布(是/否),短视频直接挂附件或放网盘(附提取链接),勿直接把大文件硬塞微信对话框。

纸质/实物线索可送至:绥宁县档案馆接收利用部,现场填《线索登记表》。

咨询电话:0739-7611719

截稿时间:2026年7月15日

四、使用与展示

投稿即视为授权主办方可在本次国际档案日宣传范围内(公众号、展播展板、汇编简本、县级媒体联动等)编辑、脱敏后刊发/展播;超出范围使用另行征得同意。

主办方有权对来稿作必要文字校改与信息脱敏(隐去身份证号、银行账号等)。

说明:本征集以宣传展播与线索登记为目的;如确有意愿将原件/复制件纳入馆藏征集,县档案馆将另行按制度办理手续、出具接收凭证。本活动为公益性宣传,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活动名义收费或承诺有偿发表。

绥宁县档案局绥宁县档案馆

2026年6月3日

来源:绥宁县档案局 绥宁县档案馆

编辑:秦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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