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与客运企业负责人交流站场安全情况

开展道路安全夜查活动

与客运车驾驶员进行交流
从6月27日至9月27日,绥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通过全面开展这次整治行动,要确保2016年在全县实现“不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不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客运、危化品运输和校车道路交通事故”的两大目标任务。整治重点是对省道、城市主次干道、城郊结合部、重点景区道路、农村道路、乡镇马路集市及临水、临崖、临谷、急弯陡坡,隧道等事故易发路段以及公路客车(包括旅游客车)、危化品运输车辆、校车等三类重点车辆进行整治与监控。
该大队自从6月28日接到省、市相关部门下发的整治行动方案后,立即根据上级要求,制定了本次整治行动方案,成立了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领导小组,并组织召开全队民警大会,传达了上级文件精神,对整治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和安排。该队要求各中队和全体民警要盯紧“三类”车辆、把牢“三道”关口、抓好“三个”行动,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职责,认真完成各项整治工作任务。
经过周密部署后,该大队就在全县范围内全力开展本次整治行动。全队突出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三类重点车辆管控,采取错时错位、设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等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和重点区域的管控力度,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截止7月15日止,大队已开展3次统一检查和执法行动,共检查各类车辆2800余台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174起,其中查获无证驾驶8起,饮酒驾驶8起,醉酒驾驶1起,超速行驶2251起,其它违法行为908起;排查道路安全隐患23处,排查客运企业3家,提出整改建议11条;检查危化品生产企业6家。
本次整治行动开始之初,该大队就利用手机短信、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和县域内的电视、报刊、网络媒体等宣传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从而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据统计,截止7月15日止,我大队给全县重点车辆驾驶员发送手机短信500余条;发布微博、微信3条;悬挂宣传横幅30余条;在县域内的电视、报刊、网络媒体发布信息10余条;深入3家客运企业开展宣传活动3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来源:绥宁新闻网
作者:杨继军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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