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上午,县法院值班干警在进行安检时,发现一案件当事人隐蔽携带农药试图进入审判庭,法警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的规定对该药品进行了当场收缴,并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近年来,为了加强机关安全检查工作力度,该院在安检室内安装了X光机、手持金属探测仪、安检门等设备,由司法警察和保安组成专职的安检队伍,形成了“机检”和“人检”相结合的周密安检方式,全力确保了该院历年来无一安保事故发生的良好局面。
2016年以来,已查获的各类限制物品、管制物品、易燃易爆腐蚀等危险物品十余件,及时消除了一次又一次安全隐患,确保了外来人员及审判工作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来源:绥宁新闻网
作者:李茂圆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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