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从下月开始是所有在10月1日前已放款的职工,扣款日均由中心自动修改为20号扣款吗?20号当天没扣到就算逾期吗?扣款日当日未扣到的是否还有补扣?补扣时是否优先从公积金账户余额中进行划扣?另如果中心会进行补扣,那么请问补扣的时间段是何时?
答:(1)自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约定还款日统一为每月20日,21-23日为还款宽限期,不算逾期,不计算逾期罚息;23日后还款的,从20日开始计算逾期利息及罚息。
(2)每月20日早上7点首先实行公积金对冲还款,未足额还款的贷款于当日18:00点发起银行扣款,21-23日每日18:00点进行一次银行扣款;每月25日、月末18:00点各发起一次银行扣款,补扣本月应还以前月份的逾期贷款本息。
2、客户非中心原因逾期是否会上传征信?
答:非中心原因产生的贷款逾期信息按规定报送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管理系统。
3、之前办理了月返还的客户是否自动转换为中心自主核算月对冲方式?
答:原办理了住房公积金按月对冲还贷手续的,中心自主核算后系统自动转换,无需重新签订对冲协议。
4、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如要办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借款人(含配偶)按月对冲还款须满足以下条件:
(1)借款人为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2)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已生效,贷款已发放;
(3)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须大于贷款6倍月还款额。
5、按月对冲业务是否需要夫妻双方账户保留六个月还款金额,多余的金额才可以对冲呢?
答:借款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需保留6倍月还款额不能用于按月对冲还贷。保留6倍月还款额后,超过当月应还款额的,按应还款额提取;不足当月应还款额的,提取超出的部分,不足部分从借款人银行委托扣款账户补足。
6、提前部分还款业务的条件是什么?是否可以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前部分还款?
答:正常还款一年以上可申请提前部分还款,借款合同期间累计提前还款次数不超过4次,每次还款金额不低于5万元。可以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前部分还款,每次对冲还款金额不低于1万元。
7、变更还款期限是指缩短贷款年限和延长贷款年限均可办理吗?如果可以办理的话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借款合同期间,可以申请一次变更还款期限。办理变更时,根据借款人家庭收入、公积金缴存等测算还款能力,变更后的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家庭月收入的50%。
8、变更还款方式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借款合同期间,可以申请一次变更还款方式。办理变更时,根据借款人家庭收入、公积金缴存等测算还款能力,变更后的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家庭月收入的50%。
9、“因公积金系统原因导致扣划延后产生的逾期不计算逾期,对征信不影响,需借款人到中心前台索要相关证明材料”,是指如果产生了逾期记录,是由中心开具相关证明资料给银行取消逾期记录吗?客户前往中心前台索要相关证明材料时需携带什么资料办理呢?
答:如因中心系统原因造成扣款不及时的,不计贷款逾期,不会报送至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管理系统。如有因此产生逾期记录的客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中心前台索要相关证明或提出异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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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