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惠林政策,规范和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发放工作,保障补偿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林农手中,9月12日,由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减负办、县经管局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黄桑国家自然保护区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发放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我县现有森林生态公益林82.0633万亩、省级公益林20.5999万亩,其中有林地14.8610万亩占72.1%,灌木林地5.2892万亩占25.7%,其它林地0.4497万亩占2.2%,分布在全县11个乡镇、3个国有林场、35个村(工区),公益林有林地比重大分布广,有效地发挥了公益林生态效益,尤其是国家级黄桑自然保护区天然阔叶树比重大,生态效能好。
我县通过严格林木采伐,严格林地征占用管理等措施,加大了省级生态公益林保护力度。全县常年聘请了196名生态公益林护林员,对生态公益病虫害进行预测预报,每天开展护林防火巡逻。为提高省级生态公益林抗风险能力,全县投入111.8万元为省级生态公益林购买了森林资产保险。
我县严格省级生态公益林管理,实行“一卡通”发放到农户。自2007年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项目以来,我县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发放达到3203万元,使我县9000户林农直接受益。
我县省级生态公益林产生巨大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每年可减少水土流失66万吨,可蓄水1641万立方米,每释放氧气114.89万吨,固碳120万吨。
来源:绥宁新闻网
作者:海书山 胡建国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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