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绥宁客户端7月29日讯(通讯员 李阳)绥宁县建立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低保等特殊困难群体丧葬补助金制度以来,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目前,2026年7月核定的特殊困难群体丧葬补助金已发放到位。
今年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低保等特殊困难群体丧葬补助金制度的通知》,明确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内的低保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纳入丧葬补助金保障范围。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死亡当年属于重度残疾人、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防返贫致贫对象身份的,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可按规定申领一次性丧葬补助金。特殊困难群体丧葬补助金标准为每人1200元。
工作开展以来,绥宁县人社局以此次政策落地为契机,持续优化社保经办服务,筑牢特殊困难群体的民生保障底线。组织人员深入乡镇开展相关政策宣传活动,利用线上线下多形式把特殊困难群体政策送到群众身边。同时稳步推进丧葬补助金发放工作,截至7月25日共发放50余人特殊困难群体丧葬补助金,累计发放资金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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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